根据市纠风办《2013年度黄石市“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城投公司被列为“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参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行风建设,切实开展好“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对接武汉、比学九江,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特大城市”工作目标,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以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主题,以提升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参加评议对象
根据市纪风办有关要求,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城投系统参加“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的评议对象是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IC卡办证大厅和市自来水公司经营销售公司中心营业所。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城投公司“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国有 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李满堂 市城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程汉军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陈新翔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余福安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肖家裕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 员:张诚红 市公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刘建中 市自来水公司党委书记
刘子俊 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余 曦 市城投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丁 伟 市城投公司经营开发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
三、评议内容
(一)服务意识方面。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是否主动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处理有关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空岗串岗脱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是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承办科室、工作人员、投诉(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通过示意图、公开栏、网站等各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进行公开,公开形式是否满足服务对象需要。
(三)廉洁从政方面。是否坚持执政为民、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的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2013年“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市纠风办负责组织评议工作,活动从6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查找问题阶段(6月)
1、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按照市纠风办要求,成立“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行评工作,并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成立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层层部署。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专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使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切实增强职工参与评议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营造氛围,加强宣传。通过市级媒体、宣传栏、横幅、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在办公楼、收费厅等对外窗口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监督。
4、认真查摆问题。参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评议内容实事求是查摆问题,做到查找问题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认真查找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5、广泛征求意见。参评单位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和利用互联网、行风热线、行评意见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及民主测评等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举报信箱、设立征求意见箱。
6、坚持边查边改。各单位要将收集的问题逐一梳理,剖析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按规定时间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做到边查边纠边整改,将整改贯穿行评工作始终。同时,主动听取行风督查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要将整改贯穿评议工作始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形成操作性强的整改落实方案。
2、狠抓整改落实。紧密结合实际,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分步组织实施,突出的个案问题要及时反馈,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爱到整改工作力度和评议效果。
3、加强督导检查。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参评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0月)
集中测评由市纪风办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通过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集中测评、动态工作考核、公开承诺兑现评议等方面进行。
(五)总结阶段(11月)
各参评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性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纠风办。
五、评议纪律
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干扰正常评议;严禁对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刁难或报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参评单位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评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把评议工作做扎实,认真解决服务工作中的问题。“查找问题”专题活动要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和最期盼解决的实际问题,力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参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议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评议氛围。要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影响发展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收集资料,有序推进。各参评单位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工作进展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公司将定期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商议解决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到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加强考核,严明纪律。评议工作将列入参评单位量质化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参评单位评议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等挂钩,考核成绩,按比例计入2013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凡在评议工作中违规违纪、工作消极被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