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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建设

关于在城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6  所属栏目:党群建设  点击次数:6534  返回上页

公司直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机关各部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黄文[2013]11号)要求,公司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黄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对接武汉、比学九江,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以下简称“比学”)为主题,以“树立新理念、谋划新举措、体现新作风、务求新作为、担当新使命”为要求,扎实开展“学创”活动,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推进城投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学创”活动要紧紧围绕“强化学习增信念、转变作风树形象、服务群众惠民生、优化功能强组织、再创佳绩促跨越”的总体目标,科学有序地设计和推进各阶段工作。
强化学习增信念。通过强化学习、领会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实现宏伟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依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转变作风树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系统上下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实干、崇尚发展、务实清廉的良好风尚。
服务群众惠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和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组织动员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优化功能强组织。以我市出台《2013——2017年黄石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动,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再创佳绩促跨越。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争优秀、促进发展创先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创造工作新业绩,加快推进鄂东特大城市建设步伐。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示范学、党支部组织讨论交流学、党员干部个人原原本本学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掌握精神实质,凝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扎实推进“比学”活动。把深入推进“对接武汉、比学九江,加快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作为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展意识。以多元化融资为中心,着力筹措城市建设资金;以建设美丽黄石为目标,着力推进城市建设;以土地一级开发为重点,着力统筹城市经营;以信息化服务为主线,着力改善民生服务质量;以党的建设为核心,着力打造幸福美好城投。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紧扣人民满意的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切实改进会风、正文风、转作风、树新风。继续做好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春雷”行动。深入推进以“春雷”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黄石转型跨越发展、建设鄂东特大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五)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重点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使用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激励保障、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贯穿整个2013年,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上旬)
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强化活动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推进实施(4月中旬至11月底)
各单位围绕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掀起活动高潮,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12月)
各单位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学创”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投公司“学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何国有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满堂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公司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抓好统筹协调。“学创”主题实践活动贯穿2013年全年,全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要及时掌握活动动态,协调解决好问题,落实好各项活动任务。
3、营造良好氛围。“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多、时间长、范围广,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简报信息、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学创”主题实践活动,为“学创”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督导考核。公司“学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活动项目进行巡查督导,确保每项活动整体推进,如期完成。要把“学创”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0一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