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黄石市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黄石有轨电车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因发展及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春季招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年龄、学历等各项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20日17: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清晰可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电话+报考职位”;也可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黄石城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材料报名的,视为弃权。
邮箱:hscfhr@163.com;
地址:黄石市磁湖东路28号406室;
电话:0714-6531717。
报名材料共8样:
1.个人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4.毕业证书等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
6.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7.可证明工作经历的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业绩成果等。
8.各类获奖资料等其他需提供资料。
三、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录取单位相关制度执行,提供本地区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职业晋升通道。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在应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各环节中根据应聘岗位及人选的实际情况,公司可减少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
附件:1.招聘岗位表/UploadFiles/file/20230120/20230120162943_51981.docx
2.个人报名表/UploadFiles/file/20230120/20230120162951_17811.docx
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