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拟对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审计清算及土增汇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审计清算及土增汇算
2、服务内容:
2.1 城投公司与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条款内容进行审计并清算;
2.2 香山枫景、悦馨嘉园土地增值税核算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相关资质证明)
2、需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3、企业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鉴证或咨询项目。(须提供合同证明和咨询、鉴证报告(可以不提供重要章节内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鉴于本次项目内容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3年(2018年9月至今)未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情况;未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违反行业准则的行为。
三、最高限价:28.5万元(大写: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四、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内容:
类似业绩、资质、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名单、承诺书。委托代理人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
五、定标原则: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当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以投标业绩金额总额大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我公司不接受传真投标书。
序号 |
评标 内容 |
评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经济 部分 |
30分 |
1、基准价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Q; 2、当投标报价T低于基准价Q的,每低1%扣0.3分,最多扣30分。 公式:得分=30-[(Q-T)/Q]×100×0.3 3、投标报价T高于基准价Q的,每高1%扣0.5分,最多扣30分。 公式:得分=30-[(T-Q)/Q]×100×0.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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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部分 |
50 |
1.两名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双资格、资产评估师三个职业资格的专职执业人员承担本项目现场审计工作得3分,每增加1名参与本项目审计(具有三个执业资格)人员加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有效证明) |
2.从事过同类业务的被咨询单位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类似涉税咨询或鉴证业务,提供相关业务合同,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0分。(提供的材料需有金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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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事过国有大中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在2亿元以上)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提供相关业务合同,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提供的材料需证明国企身份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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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 部分 |
20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合理可行,能够保证高效按期完成咨询服务工作。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情况打分,最高10分,一般0-3分、良4-6分,优7-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2.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到场情况、项目进度安排保障、项目数据保密措施、项目报告质量情况进等进行承诺,并有对承诺事件的具体惩罚措施。根据承诺内容的详细和承诺处罚措施的合理性打分,最高10分,优7-10分,良4-6分,一般1-3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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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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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8时45分开始签到),地点为黄石城发集团凤凰山办公楼一楼会议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指定的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七、 其它: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送达时请将相关文件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桂花 联系方式: 0714-6289902
黄石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审计清算及土增汇算 |
经我单位综合评估工作内容后,根据分析计算,我单位愿以投标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________元)(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招标服务内容及承诺书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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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从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从业工作年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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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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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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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历及主要业绩、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特此授权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致: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样 稿
甲方: 乙方(包括联合体):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审计清算
及土增汇算服务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审计清算及土增汇算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1.城投公司与湖北美尔雅房地产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条款内容进行审计并清算;
2.就《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条款的内容提出书面建议,以供甲方日后改进。
3.香山枫景、悦馨嘉园土地增值税核算工作。
4.完成时间:《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审计清算工作90天内交付审计清算报告,土增汇算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2)符合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3)严格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基于重要性原则、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鉴证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
3.委托人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4.委托人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委托费用的,应按约定金额3%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2.乙方应当根据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鉴证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鉴证服务。
3.乙方有责任在鉴证报告中指明发现的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委托事项,并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以及对《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之中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书面报告和意见。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
3.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属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约定事项的收费: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完成本委托事项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结算方式:鉴证报告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价款的60%,土增汇算报告提交税务部门初步认可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95%,剩余5%待申报全部业务结束后支付。
五、审核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审核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除乙方出具的审核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六、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约定事项的终止
(一)本约定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乙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付出的劳动收取合理的费用。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年起诉讼。
九、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项的约定
1、乙方作为甲方涉税服务比选中标人,双方在比选过程中的比选文件、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