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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公司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05-06  所属栏目:党群建设  点击次数:6627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公司党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系统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城投公司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深入推进城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城投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各单位党委(党支部)围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开展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市纪委编印的《政治纪律教育学习资料汇编》,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各单位集中观看《忠诚与背叛》、《较量无声》、《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警示教育片,并结合《警醒——六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实录》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观后体会文章。

(三)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公司党委将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看到违纪违法、贪污腐败者所付出的沉痛代价,充分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四)组织“以案明纪”教育活动。将市纪委编印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汇编》列入集体理论学习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五)参加“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征文活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全市“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征文活动,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并做到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做清醒人和明白人。

(六)开展主体责任警示谈话。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与其他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要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不设党组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各单位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要与2014年以来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掌握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七)举办廉政讲座和党课。公司党委邀请专家在全系统举办一次廉政辅导讲座,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通过辅导,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廉政知识,接受廉政教育,遵守廉政法规。

(八)制定权力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权力清单,公司机关各部室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权力清单;各单位制定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清单,机关各部室制定本部室主任(科长)的主体责任清单适时将以上两个清单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党办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强化督促落实。

(二)突出特色创新。在抓好以上“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单位可以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把握时间要求。以上活动原则上在5月份完成,今年已完成的可以不再开展。列入年度计划和责任书的其他宣教活动要按时间安排继续开展。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及时报市城投公司党群工作部。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