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纠风办《2014年度黄石市“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城投公司被列为“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参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行风建设,切实开展好本次专题活动,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为重要抓手,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决策,围绕“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战略目标,以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主题,以提升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系统工作作风转变,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参加评议对象
根据市纠风办有关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城投系统参加“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的评议对象是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城投公司“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荆国 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陈新翔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满堂 市城投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程汉军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余福安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肖家裕 市城投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 员:张诚红 市城市公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余 曦 市城投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胡咏明 市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
丁 伟 市城投公司经营开发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是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空岗串岗脱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活动等问题。
(二)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城投公司及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科学管理的制度机制;是否切实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公交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把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信息公开、严格依法从业的情况。是否实行政务(厂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是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工作人员、投拆(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通过示意图、公开栏、网站等各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进行公开;是否按照“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的要求,建立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服务机制。
(四)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执行力的情况。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持执政为民、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是否以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为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拿了好处乱办事等违纪违规问题。
(五)整改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
四、实施步骤
2014年“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市城市公交集团作为参评单位具体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市纠风办负责组织评议工作。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查找问题阶段(6月15日前)
1、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公司成立“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行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市城市公交集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参评单位信息(含参评单位名称、服务范围、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6月10日前报市纠风办。市公交集团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投拆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市公交集团6月底前书面向市纠风办上报100名服务对象信息及自查自纠情况。
2、召开动员会,层层部署。市公交集团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专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切实增强职工参与评议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营造氛围,加强宣传。通过市级媒体、宣传栏、横幅、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在办公楼、服务办证大厅等对外窗口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监督。
(二)整改阶段阶段(7月—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将整改贯穿评议工作始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形成操作性强的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2、狠抓整改落实。紧密结合实际,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分步组织实施,突出的个案问题要及时反馈,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爱到整改工作力度和评议效果。
3、加强督导检查。公司及市公交集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评议工作进展,主动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于每月底前书面报市纪风办。
(三)集中测评阶段(8月—10月)
集中测评由市纪风办统一组织实施。
1、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由市纪风办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
2、社会问卷调查。由市纠风办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现场填写、当场密封、集中统计的方式进行。
3、动态工作考核。由市纠风办汇集信访、领导批件、行风热线、6516110投诉专线、政府网“投资频道”投诉办理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考核。
评议期间,凡被上级领导或上级单位批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被扣分;对通过投诉举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一经核实,将被扣分。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提高认识,把“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专题活动作为服务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宣传活动情况、做法和效果。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家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身到活动中来。通过专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展现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注重整改。要把“服务对象评议窗口单位”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始终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工作的重点,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把群众受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抓好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加强考核,严明纪律。评议工作将列入参评单位量质化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参评单位评议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挂钩,考核成绩,按比例计入2014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凡在评议工作中违规违纪、工作消极被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0一四年六月九日